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中旬,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6月2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区司法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区司法局党组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性,将其视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强化党的领导与建设的关键契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领会巡视对于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感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通过领导班子部署会、党支部学习会、学习研讨会和巡察整改工作会等形式,深入研讨巡察反馈意见,统一全局思
想,明确整改方向。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压实责任。“一把手”担任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带头领办重点难点任务,分管领导分头负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 “一岗双责”,各科室、司法所及下属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承担具体整改落实任务,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针对巡察指出的4方面10类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对反馈意见细化分解具体问题30个,制定整改措施90条。将问题细化分解,形成整改台账,使整改任务清晰明了,做到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经过6个月集中整改,已完成整改问题30个,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已修订制度3个,将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日常工作中,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为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通过系列举措,巩固整改成果,明确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重点举措,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方面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干部的“必修课”。二是将“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学习贯彻党的重要思想、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批示的关键抓手,明确学习要求,确保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等都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会议精神和领导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议题。印发文件《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司法局党组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具体工作计划》《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司法行政工作,结合司法局职能职责开展交流研讨,确保入脑入心,引导广大干部立足自身工作岗位、自觉做公正司法、为民服务的倡导者、践行者,推进法治工作创新提质。
(2)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面
一是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司法行政领域的最新政策法规,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明确每月学习主题、重点学习篇目,并细化到具体学习章节,确保学习内容全面、系统、深入。二是推动学习与重点工作融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司法行政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定期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规范会议内容记录,及时整理并做好会议记录。同时将理论学习贯穿工作全过程,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案例分析和实践研讨,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实践性,深入一线按各项工作要求扎实调研,党组成员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调研文章,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2.关于总揽法治建设全局,统筹推进工作落实方面
(3)关于全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方面
一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情况。鄠邑区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程序简便、快捷,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争议,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的优势。对群众而言,行政复议比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更广,审查内容更全面,能够更好地满足群众诉求。2024年,鄠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04件,受理189件,受理案件数较2023年提升了72.2%,行政复议首选率达到100%,行政复议发挥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明显,切实做到解决群众困难,降低群众办事成本,也减少了诉讼案件的数量。
二是为了推动我区行政争议“末梢治理”向“源头治理”转型,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鄠邑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2024年12月18日,西铁法院、市司法局联合鄠邑区政府在鄠邑区玉蝉司法所建立了区县基层的首个专业化行政争议预防调处站点,并举行了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工作站的揭牌仪式,该工作站将按照“府院联动、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机关参与、实体化运行”的总体原则,以行政争议前端预防、行政复议诉讼政策宣讲、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行政复议诉讼协调服务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行政争议源头化解新成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是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能作用,8月26日,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审批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方案》(后文简称《方案》)。《方案》中提出了以加强源头预防,把行政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多措并举,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延伸司法服务,促进行政机关高质量决策等三个方面的十余条工作举措,有效解决我区行政案件数量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等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发生,促进诉前、诉中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诉后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区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使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切实惠及人民群众。
2024年,鄠邑区已审结65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14件,败诉率21.53%,同期相比,败诉率降低了16.7%,案件数减少了69件,降低48.5%,败诉案件数减少了38件,减少26.92%,实现了案件总数和败诉案件数“双减”的目标。
(4)关于普法宣传形式方面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全面落实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建立并落实“三单两书”普法工作制,每季度向各单位提醒普法任务清单,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发放提醒书与督办书,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目标考核。二是抓牢青少年“关键时期”学法用法。每学期在各中小学至少开展两次法治专题讲座,内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校园霸凌等法律知识,采用案例分析、互动问答、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筑牢青少年法治观念。三是打造“互联网+普法”模式。充分发挥线上宣传覆盖面优势,在主流媒体开设法治专栏,定期发布法治宣传内容;积极通过鄠邑区公证处公众号、爱鄠邑APP、鄠邑融媒抖音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我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让群众更便捷获取法律知识,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四是打造“普法小摊”“板凳普法队”乡村(社区)本土法治宣传形式。组织法律专业人士组成基层普法宣讲团,每月入乡村、社区开展一次法律讲座,重点讲解《民法典》《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与居民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同时每季度组织“鄠之邑”“蒲公英”等志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开展不少于四次的普法宣传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5)关于落实区二次党代会精神方面
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是2024年元月,组织人员对各街道2023年申报的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实地验收核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各村(社区)在基层民主自治、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法治文化阵地打造、人民调解作用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经评审确定出7个具有代表的村(社区),其中鄠邑区玉蝉街道晋侯村被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民政厅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24年区司法局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先进集体称号。但根据最新关于基层减负相关上级文件精神,基层不在开展有关“示范”创建和命名表彰活动。二是通过加强基层普法活动,对基础条件优良的乡村(社区)进行重点指导,开展各项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同时运用新媒体丰富普法载体,提升宣传水平,积极向上级单位投稿,加大推广力度,增强互动效果,并积极拓展法治宣传农民画、短视频等法治宣传等渠道,将法治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紧密结合起来。三是通过法律明白人培养,推动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3年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314人”,开展线上线下培训60余次,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管理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打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四是市司法局、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在鄠邑区玉蝉街办设立全市首家“西安市行政争议预防调处工作站”,推动我区行政争议“末梢治理”向“源头治理”转型,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鄠邑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6)关于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严把入口关,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任人民调解员的首要标准,将政治立场坚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两代表一委员”、退休干部和老师以及其他热心调解的人才吸纳到调解员队伍中,将法律明白人、法官、民警、行政干部、律师等行政力量和司法力量充实到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街道调委会和行业专业调委会中,做到优中选优,进一步整合调解资源、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二是强化培训关,提升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分级培训,全区每年组织一次街道调委会成员和行政村、社区调解主任为对象的教育培训活动,并指导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年不少于两次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三是把好激励关,促进人民调解过程规范化。落实对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的案件“以案定补”制度,督促基层司法所加强对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力度,对街道调委会成员进行实地教学,规范人民调解协议、案卷的制作流程,使调解工作能够“合情合理更合法”,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制作、整理、归档,促进人民调解案件规范化,提升案件成卷量。
3.关于基层司法所建设方面
(7)关于人员借调方面
一是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司法所人事调整工作,将新招录公务员及时安排到基层司法所报到,有序清理借调人员,目前均已正常开展工作。二是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积极报送年度省公务员考试招录计划,确保2年内容将空编清零,切实增加基层人员力量。三是结合工作需要,及时安排在编在岗人员分别到景区管理局司法所、甘河司法所报到任职,目前该2个司法所人员已满编并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8)关于街道司法所人员管理制度方面
一是召开司法行政系统大会,再次明确司法所管理办法和请销假制度,明确请假事项的流程、要求和责任,同时加强对请假报备制度的监督,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制定鄠邑区司法局司法所管理办法,分三章10条分别对司法所设置和职责、制度管理、日常考核、请示报告等内容进行明确,逐一下发到每名所长并组织两次大会认真学习,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三是局领导班子带队,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定期对司法所纪律、着装、工作等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工作落实、请示报告未落实等日常管理松散的司法所进行通报。
(9)关于个别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方面
一是鼓励全体干部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参加法考,安排通过职业资格证书的干部为大家辅导培训,提升司法局干部考试通过率,补齐专业法律人才数量短板。二是要求蒋村司法所、景区局司法所对人员管理进行分工,街道配备人员做好司法所日常管理,司法局在编在岗人员负责社区矫正等工作,加强法律、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三是设置优秀司法所流动红旗,激励先进,鼓励后进,持续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管理,形成工作合力。
4.关于工作作风方面
(10)关于印发文件责任心方面
一是加强工作能力和作风建设。及时对出现错误的公文进行更换,杜绝网上抄袭粘贴现象,加强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干部的责任感。二是实行公文草拟审核报送“三审三校”制度,加大对年轻干部公文知识培训和文件审核力度,减少公文中出现的常识性错误,确保文件质量层层把关。三是举一反三,各科室部门对已发送文件进行再核查,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1)关于各类台账更新方面
一是根据《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员一届任期三年制度,每三年进行整体重新选任,备案。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工作,督促基层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员备案资料准确性、时效性进行检查梳理。二是在人民调解员三年一选任备案的基础上,督促各基层司法所每年对人民调解员档案进行梳理,核实更新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地、身体情况等信息资料,确保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料准确、完善。三是建立人民调解员沟通联系制度,督促各基层司法所主动关怀人民调解员的生活,工作情况,了解其变动,及时更新人民调解员的台账资料。针对因工作变动等无法继续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情况,由基层司法所督促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重新选任人民调解员,并向司法局进行报备。
5.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2)关于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方面
一是规范党员活动室建设,已悬挂党旗张贴党员活动室牌。二是因地制宜,规范实用。根据规范、统一的党员活动室建设标准,结合实际进行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水平。三是通过打造全新党员活动室,促进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培训,开展各项组织活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场所,增强党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了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增强了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1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会方面
分别召开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会,严格规范参会人员。通过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为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规范会议流程,聚焦民主生活会主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1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方面
一是规范党支部活动纪实本书写规范,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二是确保每次会议的高效进行,明确分工,确保每次会议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规范会议流程,提高会议效率,包括提前发布会议通知、明确议题、指定会议记录人员。三是强化会议监督,保证会议质量和效果,定期检查会议记录、收集并分析党员的反馈,及时调整会议策略,确保会议的实效性和党员的满意度。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15)关于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记录方面
一是充实会议记录,实现会议规范化,指定会议记录人员,定期检查会议记录。二是做到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勇于担责、层层压责。持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理干部,强化制度落实。三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经常性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抓好新提任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教育,把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融入组织管理全过程。
(16)关于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方面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党组织建设,更好地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恪守廉政红线。二是全体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加强党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党建工作任务。三是全体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并逐项进行剖析,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等,切实做到责任明晰到位,任务分解到位。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盯牢阶段性目标、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反馈机制,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定期汇报整改情况、整改进程以及及时报告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成效。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责任追究力度,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扎紧扎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防止问题的反弹。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一是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同级领导班子及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强化责任传导,不断完善从严管理体系,切实把“关键少数”管住管好,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二是紧绷“思想弦”,率先垂范深化作风建设。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示范带动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从严从实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养成,开展干部作风提升行动,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三是坚持“严到底”,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压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抓好政治监督,扎实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一体推进“三不腐”,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改进党员管理机制。以确保党员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作用突出为目标,改进党员管理机制。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确保党员队伍质量。要着眼于维护党员队伍先进性、压纯洁性完善党员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机制。二是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机制。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坚持全覆盖、全方位、全周期,严格管理监督标准、延伸管理监督链条、落实管理监督责任,既管行为又管思想,既管工作又管社交,既管八小时之内又管八小时之外,使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三是健全正风肃纪常态化机制。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营造以贪为耻、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做好财务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预算。财务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各项费用开支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重大支出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并及时报告纪委。二是规范财务报销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制度有关规定要求,主要包括差旅费、物品采购等明细情况,严格按照报销流程,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强化财务监督工作。局机关财务工作要自觉接受上级审计机关、财政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4812705;邮政信箱:西安市鄠邑区新农投大厦10楼1007室;电子邮箱:hyqsfjyx@163.com
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司法局党组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