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全面完成巡察整改 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信息来源:鄠邑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2-08   浏览次数:次  

近年来,鄠邑区委始终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一届区委巡察66个单位,推动各街道、部门有效解决问题2507个。

规范整改程序,明确职责任务。出台《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制度》《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办工作规定》《巡察整改工作规范》《巡察成果运用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程序,明确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和被巡察单位在整改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有效推动各方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以实际工作落实整改,以整改实效推动工作,确保整改规范彻底、取得实效。

全程指导督查,促进责任压实。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街道的纪检监察室加强巡察整改问题日常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区委巡察办通过巡察问题反馈后组织召开整改指导会、深入被巡察单位“一对一”督查指导,按照时限要求,从方案制定、资料收集整理、报告修改等环节进行全程指导。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13次,组织督查检查20余次;区委巡察办组织巡察整改指导会4次,“一对一”指导单位30余个。通过持续规范指导和不断压实责任,有效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督导整改到位。区委巡察办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及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查看资料、发放调查表等方式,全面掌握并跟进全区66个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逐一督查督办,实现清账销号。同时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并提出改进要求,倒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深化成果运用,防范廉政风险。通过不断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推动制定、修订制度569项。推动49个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非区管中层干部及重点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共轮岗非区管中层干部268名、重点岗位干部177名,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全区各单位在巡察整改过程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坚决落实整改,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同时全区政治生态进一步明显好转,助推鄠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侯桢     杨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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