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按照中央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我市从创新体制机制和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入手,对全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模式进行了改革,建立了“制度加科技”新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统一平台。从运行的良好效果看,新的平台不仅符合廉洁高效、公平公正要求,也符合市场化的运作规律,对提高我市的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也对加强我市的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较好地作用。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需要,要求我们必须走改革创新之路
近年来,按照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通过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研判,我们提出了加强对工程招投标领域进行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的设想,主要基于以下考量:
一是工程建设领域案例多发的启示。以2008年为例,全国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60%以上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10个热点问题》第16页),而其中70%又集中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环节,鉴于该环节在工程建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因而加强对该环节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创新,对保障整个工程建设的廉洁高效、安全运行,意义重大。
二是西安大发展带来的挑战。近年来,西安市步入了一个大建设、大发展的新阶段,特别是《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以及国家将西安建设成国际化大都市的定位,进一步促使我市驶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整个“十一五”期间,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超过1万亿元,仅2009、2010两年,就分别达到了2500.13亿元和3250.56亿元,这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数量急增,资金量也快速递增,并且大多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如2009年,安排市级重点在建项目233个,实际完成项目 235个,投资额达803亿元。实事求是地说,一方面,重点项目建设对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带动作用。但是,另一方面,从我市乃至全国查办的腐败案件看,工程建设领域也是腐败案件的易发多发区,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是对原有体制机制制度本身弊端的反思。从以往我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的实际情况看,虽有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漏洞较多。具体表现是:1、在同一区域有形市场分散,制度和流程设计不尽相同,难以实现科学统一监管。2、招投标信息公开程度低,不能满足潜在投标人的需要,不利于社会各界的监督。3、建设单位按照自己的意愿指定招标代理中介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为预先审查且由代理机构进行,在这个环节就有可能排斥掉其他投标人,使建设单位(甲方)预定的投标人得以保留,造成不公平、不公正,存在很大的腐败空间。4、评标专家管理不到位。评标专家的信息难以保密,给招投标方和代理机构提前做工作创造了机会。项目建设单位(即甲方)的专家参与评标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他专家公正评标。5、各行业未建立统一的诚信体系评价细则和相应的评价制度,使企业信息、代理机构及执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不能得到实时动态的考核评价,企业良莠难以辨别,达不到鼓励诚信,惩戒失信的效果。6、招投标过程是在手工操作、纸质传递中完成,对交易制度、规则、流程的执行缺乏刚性约束。上述问题的存在造成了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易发多发,阻碍了工程建设市场规范体系的建立,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滋生了腐败现象。
如何使招投标环节操作流程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堵塞监管漏洞,切实解决存在于我市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已经异常严峻尖锐地摆在了我们的面前。熟视无睹或消极等待都是失职。为了保证投资安全,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安全,避免“工程上马,干部落马”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堵塞工程建设领域体制机制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完成好中央提出的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的任务,我们经过认真地调查研究,认为单纯依靠个案查处,已经远远不能应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高发多发的态势,必须要按照胡锦涛同志“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从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环节的体制创新工作。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市纪委、监察局迎难而上,本着阻断工程建设招投标各方的利益链条、阻断利益各方对招投标过程的消极影响的初衷,哪里有经验我们就奔赴到哪里,充分借鉴兄弟城市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对原有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进行了脱胎换骨式的升级改造,使新的交易平台具有规范性、合理性、公正性。
二、制度创新,科技保障,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廉洁高效运行
针对现有工程招投标制度机制体制上的缺陷和漏洞,我们认为,必须用改革创新的思路,用制度建设和科技创新,防范和减少工程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是以五统一为基础,实行一厅式集中交易。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存在的问题,整合市场,加强制度创新和建设,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建立了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的统一交易平台。该平台以“五个统一”即统一交易市场、统一管理办法、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诚信体系、统一电子监察为基础,同时要求交通、水利、建设行业管理部门驻场监督,纪检监察部门驻场监察为基本运行模式,做到“制度建全、硬件一流、软件先进、功能齐全”,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城市轨道交通、水利、公路等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按统一规则、制度、流程进行交易。
二是从杜绝串标围标入手,打破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杜绝围标串标,是我们在改革创新、升级改造招投标交易平台的重中之重。通过采用网上无记名背靠背报名、网上统一答疑、不集中组织踏勘、将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改为在开标时由专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等措施,极大地减少了投标人之间的联系,切断了招标人与投标人的联系,减少了暗箱操作的机会。通过公开招标或计算机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建立网上中介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建立中介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评价规则,并向社会公布其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有效规范了中介机构的行为,促使代理机构站在公正立场上做好中介服务工作。通过增加先评后抽法(评标委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若干名合格的投标人,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抽签法(招标人提供的合理造价,经造价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进行公布,在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去定中标人)等评标办法,使中标人的产生随机性增大,也更加公平。
三是从遏制明招暗定行为入手,压缩招标人、代理机构的操作空间。明招暗定,是招标人为了应付《招投标法》的要求、同时又不想让政府投资这块“肥肉”旁落到他人手中,从而使自己无法“分一杯羹”,进而在招投标过程实施的一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暗箱操作行为、这种行为为腐败的滋生留下余地。为了彻底杜绝这种利用招投标机制体制中存在的制度漏洞而实施的行为,从而消除因此而引发的腐败,我们通过招标人不得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投标保证金由交易中心统一代收代退、在交易中心设立第二报名点、招标文件必须按照新制定的网上招标文件示范性文本进行编制等措施,基本杜绝了业主代表引导或左右评标结果、代理机构影响或控制投标人,以及招标人、代理机构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四是从解决评标不公问题入手,加强评标专家管理。通过对以往我市查办的招投标案件分析,我们发现一些专家常常为了一己之私利,在参与评标时和招标人及投标人、代理机构进行勾结、博弈,从而谋取不法所得,进而引发出后续的种种问题。而这种问题之所以发生,又和专家管理制度不健全、专家选择范围有限等有很大关系。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通过组建统一的评标专家库,将建设、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绿化、轨道建设的专家库予以合并,集中管理使用;并与邻近城市达成了评标专家共享机制,目前,统一的专家库中评标专家总人数为1849名,使评标专家的抽取空间更大,权威性更高。同时,建立资深专家库,实行资深专家评价制度,让资深专家对普通专家的评标结果进行抽查、评价,由此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设立封闭的评标区,对评标过程实施全程音频视频监控;以及指纹录入等手段,强化了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实现了随机抽取、语音通知、短信确认、名单密封、指纹门禁、信用考核、专家考勤及远程抽取等功能。
五是启用网上招投标系统,固化交易规则。交易规则不统一、信息不透明,网络化程度不高,人为操作痕迹浓重,这些弊端的存在,一度使招投标在我市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对此,我们充分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结合行业管理特点和优势,建立“一网六平台”的信息管理体系。一网是指西安建设工程信息网,六平台分别是招投标业务、诚信管理、评标专家管理、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电子监察平台。此信息管理体系以网络为对外展示窗口,实现全程网络化的招标投标、真实动态的诚信记录、独立公正的评标过程、公开及时的工程信息、科学实用的交易分析、实时有效的监察监督。使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同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方的监督,有效解决招投标信息不公开问题。通过即时预警通报、重点部位跟踪、电子审核判定、数字安全认证等措施,将工程交易的信息全部在网上公示,全方位接受监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截止今年七月,信用档案入库企业1803家,各类从业人员11523名,共发布信息2550余条,累计访问量约71万次。
六是确保廉洁高效,加强监督监察。我们汲取以往监督监察经验和教训,依托统一平台,派驻驻场监察室,监察人员跟踪参与招投标全过程。同时采取当面纠错、限时办结、下发效能督办函、建立平台运行台账制度和倒排工期制度,协调平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事项等措施,强化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力度。同时,积极创新工程建设招投标监察手段,在工程交易中明确了进场登记、方案审核、公告发布、资格审查、投标报名、招标答疑、限价公示、专家抽取等22个节点进行电子痕迹监察和节点效能监督,利用全程电子跟踪、实时监控、自动预警、全程留痕、综合绩效评估、统计分析等主要功能,及时防范和纠正交易中的违规违纪行为,防止工程交易过程的人为影响和腐败发生,确保工程建设各政府职能部门廉洁从政和高效行政。
三、初见成效,彰显了“制度+科技”的魅力
新的平台一方面促进决策更加透明,交易更加公开,监督更加有力;另一方面,有效解决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受到工程交易各方主体的肯定。
一是对工程招投标监督效能提升。工作程序的标准化,让管理行为规范统一。打破区域、条块界限,使西安市市本级、区县、开发区以及各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尺度相对统一,标准一致。交易过程的电子化,保证了监管管理制度的刚性执行,权力运行阳光透明。业务办理的即时化,加快了审批速度,提高了办事效率。政府的服务功能,愈加凸显。
二是实现了对政府项目投资行为的有效监管。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根本,科学决策投资规模。以预选名录为前提,公开择优确定代理机构和中标单位。以市场信息为依据,合理确定中标价格,提高政府投资的使用效率。同时,随着交易规则的转变,遏制了招标人虚假招标、规避招标的行为。规范了中介机构和投标单位的行为,基本遏制了中介机构和投标人围标、串标、项目经理挂靠、一人承揽多个项目等现象。强化了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评标专家评标不公的现象得到了较大改善。
三是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作用显现。不同行业的信用信息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汇集发改、国土、规划、建设、房管、质检、工商、税务、环保、公安等19各部门的信用信息,建立了综合性的工程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建立工程项目信息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定诚信评价规则、确立信息统一发布的内容和方式、与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对外发布,形成了各类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四是廉洁高效受好评。截至目前,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共进行了770项工程交易活动,总中标金额285.43亿元。驻场监察室电子预警51次,纠错35次,限时办结20项,下发效能督办函12份,驻场监察室协调平台运行事项511项,监管部门没有收到一起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的投诉。相反,许多领导都感觉到新的招投标办法为他们解决了请托的烦恼。通过向市级各部门、建设单位、投标单位、代理机构发放问卷反馈回来的信息显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满意率达到了99%。某局党委副书记说,单位领导都感觉一下子洒脱了,有了这个平台做‘挡箭牌’,不怕领导和朋友怪罪。有了这个‘挡箭牌’,也保护了项目单位的领导干部,减少了犯错误的几率。一些房地产企业的老总说:“西安市这个平台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活动,更加健康。我们的项目放在这里招投标也很放心。”某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说:“揽工程不用再去找业主了,他们不参与找了也没有用。评标专家也找不着了,压根儿就不知道谁在评。不用到处找关系打招呼送礼,心里一下子感觉轻松许多。只要有公平的平台,我对我们企业还是有自信,中标的工程一定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