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出台“三项机制”《实施细则(试行)》

信息来源:户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作者:董亚春 赵康周   发布时间:2016-11-21   浏览次数:次  

户县出台“三项机制”《实施细则(试行)》

 

日前,户县印发了《中共户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户县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试行)〉〈户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户县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这是全面落实省委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的重要举措。

《户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共9194323字,由户县纪委代户县委起草制定,经户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目的在于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省委、市委容错纠错机制精神,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旗帜鲜明的营造允许失败、宽容失误的干事环境,进一步强化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为推进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县各项事业加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起草制定时,着重把握两个问题:第一,坚持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在政策界限、容错的范围、情形、程序,纠错主体和方法等重要内容和提法上与中央、省市保持一致,做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三个区分开来”和省委《办法》、市委《实施细则》精神。同时,对容错纠错工作严明纪律,“严禁在容错纠错工作中为违纪违法人员故意减责免责”,明示审查纪律即为政治纪律的要求,提高制度的严肃性。第二,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增强可操作性。一是重点细化了容错程序。将容错程序具体分为提出申请、调查核实、认定结论、反馈公示、归档备案、跟踪回访等6个程序,使容错工作更规范,更具操作性,有利于县委、县纪委和各级党委全面掌握容错纠错工作的整体情况,强化了党的领导。二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纠错的主体和方法进行了明确,积极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三是建立了长效机制。将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在此基础上,户县纪委制定印发《落实〈户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程序规定(试行)》,将此作为《户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的配套性文件,从容错纠错程序、督办、考核、以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奖励激励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容错纠错工作,体现本级特色,真正把容错纠错机制落实落细落小。

下一步,户县纪委将在抓好制定完善制度的基础上,狠抓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县委“三项机制”的学习,促使每名干部将“三项机制”,特别是容错纠错机制入心入脑。严格按照容错程序,对符合容错纠错条件的干部,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通过依规容错、合理容错、及时纠错、坚决纠错、澄清保护,消除干部思想顾虑,鼓励干部积极作为。严格考核结果,在干部教育、管理、使用中予以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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