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下午,鄠邑区纪委第一期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第六课如期开讲。培训会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王惠军同志主持。区纪委各室、派驻纪检组全体干部,各镇(街)纪委书记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由原区反贪局侦查一科科长、现区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刘正聿同志授课。刘正聿同志从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证据的基本特征等方面,结合一线办案实践,通过鲜活生动的实例,就调查取证时要注意的问题,案件取证的要求、方法和技巧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和阐述。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明确了调查取证的程序、对象、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认定违纪事实和执纪审查的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