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服务企业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园区投资环境,切实服务企业发展,为园区企业提供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近期,户县县委、县政府下发通知从转变工作作风、文明执法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要求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加快园区建设、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县监察局设立园区投资服务投诉中心,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建设的人和事。
二是规范检查程序。确需对园区企业进行检查、罚款、收费时,相关执法部门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报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县监察部门备案后,由园区管委会统一安排人员陪同检查。凡是可以委托管委会检查的事项要全部委托管委会进行。严格执行5次以内只纠违不罚款的规定要求。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对县级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及园区重点税源企业实施挂牌保护,简化程序,限时办结,服务企业,积极为园区和户县建设副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以批评教育、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主,坚持文明执法。严禁接受企业的宴请、礼金、礼物等,不准强迫企业购买指定的产品、设备,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