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纪发〔2013〕36号
中共户县纪委
关于转发中央纪委《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景区管理局)纪委,各部门纪委(纪检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会员卡清退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中央纪委《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中纪发〔201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深刻领会精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迅速组织学习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清退工作。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和引导每一名干部(含职工,下同)深刻认识中央纪委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确立凡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必须做到的意识,正人必先正己,严肃认真、按时清退,实现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巩固八项规定成果,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坚决执行规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准确把握政策,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认真开展好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要按照《通知》对清理对象的规定,确保全员参与,自行清退,坚决、彻底清退,不漏一人一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规定,自觉进行清退,发挥示范作用。各纪委委员清退活动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组织。县纪委党风室负责清退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和检查总结工作,县纪委办公室配合。各单位清退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三、开展督导检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中要坚持日常情况定期报告、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纪委成立由县纪委副书记李讲会任组长,县纪委常委杨小录任副组长的专项督导检查组,对落实会员卡清退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按时进行报告。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印发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关于上交会员卡有关问题的电话通知》和省市纪委有关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组织认真填写《机关(组织)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纪检监察干部本人填写《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供此次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使用)。6月9日(本周日)前,各单位将清退活动开展情况和《机关(组织)会员卡零持有报告》报送县纪委党风室。纪检监察干部填报的《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由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保存。对活动中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请直接向县纪委党风室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 84816023
附件:1.机关(组织)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2.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中共户县纪委
2013年6月5日
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
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监察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局,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部派驻各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
中央政治局颁布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领会精神实质,紧密联系实际,着力改进作风,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了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成果,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先行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现自我净化和自我提高,中央纪委决定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自行清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坚持“要求别人做到、自己首先做到”,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二、清退规定
1.清退对象。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各级纪委委员(不含基层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含职工,下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
2.清退范围。此次清退的范围是纪检监察干部收受的会员卡。本通知所称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自费和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干部的会员卡除外。
3.清退时限。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均应于2013年6月20日之前,向本人所在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作出零持有的报告。
三、工作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行动;要加强宣传,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清退,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要发挥表率作用。要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党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要在2013年6月2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清退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径送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中央纪委将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中共中央纪委
2013年5月25日
附件1
机关(组织)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根据《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中纪发〔2013〕3号)的要求,现将本地区(单位、系统)会员卡清退情况报告如下:
本地区(单位、系统)共有纪检监察干部(含职工) 人,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的 人。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根据《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中纪发〔2013〕3号)的要求,本人向组织作零持有报告。
报告人单位名称:
报告人签名: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