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纪发4号印发基层例会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共户县纪委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2-04-09   浏览次数:次  

户纪发〔20124

 

中共 户 县 纪 委

关于印发《县纪委基层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镇(旅游区管委会)纪委、县级机关各部门纪委(纪检组):

县纪委基层例会制度》已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户县纪委

2012222

 

  县纪委基层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县各镇、县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的领导,促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例会为县纪委定期召开的工作会议,分镇纪委例会和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例会,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主持召开,各镇纪委书记、县级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例会每季度末召开。

第三条  例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  各镇纪委书记、县级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须向县纪委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可指派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

第五条  各镇纪委、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的主要职责:

1、立足本职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对照全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年度目标考核意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2、例会前做好例会汇报交流的准备工作。认真梳理总结本镇、本部门季度(月度)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提出下个季度(月度)工作打算。

3、对于例会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以及会议针对具体问题所提出的解决方案,要纳入本镇、本部门季度(月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4、季度(月度)工作完成情况、例会要求落实情况、特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季度(月度)工作打算,要形成书面文字材料,各镇、各部门于每季末10天前报县纪委办公室。

第六条  例会承办单位为县纪委办公室,其职责如下:

1、认真做好各项会务工作,包括各镇纪委、县级部门纪委(纪检组)季度(月度)汇报材料和例会议题的收集整理工作,以及会议具体日期安排、会场安排、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工作。

2、有关具体工作经例会讨论作出决定的,要及时形成文件下发到各镇、各部门。

3、对于有关镇、部门提出的重要议题,要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形成相关调研材料供与会人员参考。

4、采取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例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例会安排的每项工作都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出成效。

         
上一篇创新服务机制 规范权力运行 下一篇户纪发5号印发区域协作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