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纪发5号印发区域协作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共户县纪委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2-04-09   浏览次数:次  

户纪发〔20125

 

中共 户 县 纪 委

关于印发《县纪委反腐倡廉区域协作制度》的通知

 

各镇、旅游区管委会党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

《县纪委反腐倡廉区域协作制度》已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县纪委。

 

 

                           中共户县纪委

2012222

 

 

 

  县纪委反腐倡廉区域协作制度

 

为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强化对基层工作的督查指导,不断提高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整体水平,特建立县纪委反腐倡廉区域协作制度。

一、主要内容

县纪委对各镇、有纪检监察机构的部门统筹规划协作区域,各常委包联协作区域,对协作区域内纪检监察工作负总责。县纪委常委可采取约谈交流、实地调研、听取汇报、召开联系点工作会议等方式,及时了解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动态。原则上每月到包联单位开展一次实地调研,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系点工作会议,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县纪委常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通报各包联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沟通,促进工作落实。县纪委常委在区域协作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抓基层、带队伍、促落实。县纪委常委要加强与包联镇、部门的日常联络,及时向包联单位传达上级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贯彻落实上级日常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提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做到“任务有人抓、情况有人报、难题有人解”,确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在包联工作中的职责是筑基础、勤报告、抓协作。各镇、部门纪检组织要积极配合县纪委常委的联系工作,实事求是地报告反腐倡廉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纪委常委提出的工作要求要积极采取措施抓好整改和落实。对履行监督职责、查办案件、重大事项、工作建议等情况要做到主动、积极、及时报告,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2、开展调研,提供决策依据。县纪委常委要定期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围绕工作实际和工作推进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课题调研,从基层工作中总结成功经验和教训,启发工作思路和办法,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要撰写有深度、有价值、有指导性的调查报告或工作经验交流文章,为县纪委、监察局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联系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要及时总结推广。

3、解决问题,凝聚工作合力。积极帮助包联单位协调处理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凝聚工作合力,特别是要帮助包联单位处理好群众信访、案件查办等工作中的棘手问题,为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主动关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勤奋工作的干部鼓劲,理直气壮地为敢于碰硬的干部撑腰,努力为全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营造宽松、健康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协作区案件办理范围

一般信访案件由镇、部门纪委(纪检组)自办,疑难复杂案件由协作区负责办理。

疑难复杂案件主要指:

(1)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2)反映问题较多且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单独组织查处困难较大的案件;

(3) 需要本镇、本部门纪委(纪检组)、监察室人员回避的案件;

(4)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报结果的案件;

(5) 涉及违纪金额较大的经济案件;

(6) 需要协作区办理的其他案件。

四、协作区案件办理程序

l、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对疑难复杂案件,需填写《协作区办案申请表》上报县纪委办公室,经县纪委常委会审批后,由办案协作区组织力量实施。

2、协作区所查办的案件,由发案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办案组组长(若需回避的,由办案协作区组长另行指定),负责案件查办和后勤保障工作。协作区组长负责指导、协调并督促案件办理工作。

3、协作区所查办案件经过初核需要立案的,经协作区组长审核,确定立案机关。

4、乡镇审理的案件按规定提请县纪委审理室指导、协助审理。

5、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五个协作区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工作分析汇报会,部署安排办案工作,总结交流办案经验,梳理摸排案件线索,及时研究复杂疑难案件的查办情况,通报本协作区内镇、部门纪委(纪检组)的案件查办情况。

6、建立业务研讨制度。根据需要召开业务研讨会议,对难以定性的案件及时进行研讨,对查办终结的案件进行剖析,不断提高协作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

附件:

户县纪委区域协作划分一览表

协作区

组长

成员

协作单位

第一

协作区

李讲会

董亚春  杨康习

       郝云红

协作单位纪检监察人员

渭丰镇  苍游镇  蒋村镇

太平管委会  机关工委

地税局  国税局  财政局

审计局

第二

协作区

贾鸿卫

施燕鸣  吴元梅

   姚林涛

协作单位纪检监察人员

大王镇  涝店镇  玉蝉镇

甘河镇  经贸局  农业局

文体广电局  渭河示范区

供销联社

第三

协作区

王惠军

郑育强   

吴雅群

协作单位纪检监察人员

余下镇  甘亭镇  祖庵镇

涝峪管委会  人口计生局

招商局  市容园林局

建设局  质监局

第四

协作区

姚锋利

闫昌辉  李永利 

 张宏武

协作单位纪检监察人员

庞光镇  石井镇  天桥镇

林业局  水务局  卫生局 

  环保局  国土局  信用联社

沣京管委会

第五

协作区

杨小录

李维明  张勇涛 

邢建武

协作单位纪检监察人员

 

草堂镇  秦渡镇  五竹镇

公安局  交通局  工商局

教育局  粮食局  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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