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纪发6号印发舆情报告处理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2-04-09   浏览次数:次  

户纪发〔20126

 

中共 户 县 纪 委

关于印发《户县反腐倡廉舆情信息

报告处理制度》的通知

 

各镇(旅游区管委会)纪委、县级机关各部门纪委(纪检组):

《户县反腐倡廉舆情信息报告处理制度》已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县纪委。

 

 

                             中共户县纪委

2012222

 

 

 

 户县反腐倡廉舆情信息报告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有关反腐倡廉舆情信息工作的要求,规范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处置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腐倡廉舆情关注的重点: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涉及户县党员领导干部负面报道和不良行为曝光;群众举报反映的我县各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问题;群众反映的行业不正之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第三条  县纪委宣教室具体负责网络、报刊、手机短信等舆情的日常监测,重点要关注县内和省市各网站的留言、帖子和报道。各镇(旅游区管委会)纪委、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纪委(纪检组)按照“各司其职、守土有责”的方针,及时监测并向县纪委宣教室报送本镇本单位本系统的反腐倡廉舆情信息。县纪委机关各室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反腐倡廉舆情信息,要及时报送分管领导并抄送宣教室。

第四条  县纪委宣教室负责对发现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对筛选出的重要舆情信息,及时编写《舆情快报》,报送县纪委书记阅批。

第五条  对县纪委书记批示的重要舆情信息,转有关分管常委处理。常委负责督促各镇(旅游区管委会)纪委、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纪委(纪检组)或机关业务室办理,办理结果及时报县纪委宣教室。对重大涉腐舆情,常委要安排及时报送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以便及时有针对性的在网上采取应对措施。

第六条  对需要公开反馈的舆情,反馈内容经县纪委书记审定后,以适当形式予以反馈,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引导社会舆论。

第七条  县纪委对反腐倡廉舆情信息报告处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完成情况差或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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