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四个强化”推动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

信息来源:鄠邑区纪委监委    作者:余小伟   发布时间:2022-11-07   浏览次数:次  

自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开展以来,鄠邑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精准发力,以“四个强化”强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序稳步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助区委先后组织召开动员会、现场会等,扎实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传导压力,形成党委统筹谋划、纪委牵头推动、部门协同实施、街道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制定印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区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构建起区、街、村三级联动工作格局。督促全区10个街道挂牌成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运营服务中心”和“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强化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区电视台、区政府网站、区纪委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车、村公示栏、村广播等多种宣传平台作用,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模式,向全社会发布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公告,公开工作流程、清理范围和时限要求,并公布举报方式,明确对在排查阶段按照时间节点主动上报并认真整改到位的问题不作为问题线索移送,对心存侥幸、隐瞒不报的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切实助推专项治理高效开展。

强化调研走访。联合区农业农村局,由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成立督导调研组,在全区每个街道和景区管理局随机抽取2至3个村庄,入村入户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当面听取群众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反馈和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分析研判重点难点问题,会商解决工作难题,切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持续走深走实。

强化监督检查。围绕安排部署、组织推进、合同排查进展等方面,持续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85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2个,切实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六型干部”问题集中整治,深入查找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思想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瞒报隐匿等问题,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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