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进驻区委编办、区档案馆、区发改委、区民宗局、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局、石井街道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为畅通举报渠道,巡察期间,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和电子邮箱。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29日。各巡察组驻地、邮政信箱见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关于区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
区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党组、区信访局党组
值班电话:18049228593
电子邮箱:18049228593@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档案馆、区发改委党组、区统计局党组
电子邮箱:d2xcz8305@163.com
值班电话:18049228305
区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对象:区民宗局党组、区文旅局党委、石井街道党工委及所辖行政村党支部
电子邮箱:18049229563@163.com
值班电话:18049229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