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安市鄠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小官贪腐问题。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2003年11月-2004年11月,甘亭街道连丰村党支部书记王化和,利用职务便利,在连丰村与金泉公司签订出让土地开发权协议书一事中,收受金泉公司5万元好处费。2013年1月24日,王化和本人将涉案资金主动上交。2017年3月20日,甘亭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给予王化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03年11月12日,甘亭街道连丰村村委会主任张民政,利用职务便利,在连丰村与金泉公司签订出让土地开发权协议书一事中,收受金泉公司40万元好处费,用于个人消费。2017年3月20日,甘亭街道党工委给予张民政开除党籍处分。
3.2014年3月24日,蒋村镇西一村村委会主任宫平和,在蒋村镇财政所以偿还移民搬迁花费为由,从西一村账上借款6万元,用于个人建房工程款,至今未还。2017年5月15日,蒋村镇党委给予宫平和开除党籍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于律己。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把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监督责任压紧压牢,责任追究抓严抓常。要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严要求、严管理、严教育、严监督,抓早抓小,从源头上、制度上、管理上、惩治上坚决打击和遏制“小官贪腐”。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小官贪腐”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对顶风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发挥震慑作用,切实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