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关于反映段某某强占村民耕地问题的举报内容失实,现予以澄清正名。希望段某某同志能正确对待群众监督,放下思想包袱,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工作……”6月26日,鄠邑区景区管理局召开全体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段某某澄清正名,这是鄠邑区纪委监委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一幕场景。
近年来,鄠邑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常态化推动失实澄清正名工作,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规范检举控告秩序,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精准筛查研判,严把澄清对象“筛选关”。区纪委常委会2次专题部署,对近年来全区反映问题失实的检举控告件进行摸底排查,逐件开展综合分析,对甄别符合澄清正名条件的积极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今年以来,梳理排查失实检举控告78件,分析甄别出6件6人符合澄清正名条件,并以会议澄清、书面澄清等方式予以澄清正名。
细化规范流程,严把澄清措施“实施关”。转发《西安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印发《鄠邑区纪委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工作方案》,明确澄清正名工作的原则要求、适用情形、方式程序、标准把握,规范文书模板12个。同时,对澄清正名启动、实施程序步骤进行全面梳理,指导承办部门对会议方式澄清正名的参会范围、会议流程等进行细化规范,让实施的每一步都有章可循。
加大培训宣传,严把澄清工作“实效关”。组织培训4次,宣传活动2次,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对澄清正名工作进行详细讲解,促使尽快掌握、熟练运用。建立健全暖心回访机制,不定期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进行“暖心回访”,让干部真正放下思想包袱,凝心聚力忠诚履职。同时,在信访受理过程中积极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做好政策解释,营造规范有序、文明高效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环境和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护航的氛围。
“近年来,鄠邑区纪委监委坚持一手抓违纪违法案件查办,一手建立完善干部澄清保护、容错免责机制,以有力有效的举措在全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优良干事创业环境,激励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