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建立健全六项制度 充分发挥村监会作用
近日,县纪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建立健全六项制度,规范村监会工作,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村监会工作制度,明确村监会的定位和议事规则。规定村监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内部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方式进行,过半数委员同意方可通过讨论事项。
二是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村监会对村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审查。由村委会提交村务公开内容,村监会审查把关并提交三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村民公开。村监会负责收集、整理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村委会更正后重新公开。
三是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监督制度,明确财务支出的审批程序和监督范围。对村级财务支出,由村监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审签同意,村监会每月定期对村财务支出进行集体审理,并加盖监委会专用章后,方可报销入账。
四是建立健全村三委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的议题范围。规定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管理情况;审议兴建学校、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和建设方案,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初步使用方案等重大村级事项须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五是建立健全村监会主持民主评议制度,明确评议程序和公示时限。由村监会主持民主评议会,评议对象进行述职述廉,与会人员发表评议意见,进行无记名投票,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被评议对象的测评结果、评议等次、群众意见及干部个人整改措施,公示时间5-7天,接受群众监督。
六是建立健全村监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保管内容和借阅规定。建档对象包括村监会选举相关资料、工作台账和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反馈情况等资料。档案外借,须经监委会主任同意后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