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加强监督,化解风险,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今年补贴新机制运行以来,户县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在整个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努力做到责任明确、纪律严明、程序规范,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了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和补贴资金不打折扣的落实。
一是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人大、政协、纪委、发改委、公安局、应急办、林业局、水务局、工商局及各镇(景区管理局)领导为成员的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逐级签订责任书。
二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印发宣传资料3000份,电视宣传3期,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在办理补贴申请时给农户发放“明白纸”,并设有专人对购机对象进行政策讲解,充分尊重农户的知情权、议价权和自主选择权。充分发挥县农业信息中心的作用,对补贴政策、享受补贴农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进行公示。
三是设立“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平台。县农机管理站增设农机购置补贴服务窗口,并与财政部门联合办公,受理农民办理补贴申请,积极为购机户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各镇(景区管理局)也都在服务大厅设立了相应的办公窗口。
四是建立县镇农机补贴工作体系,对工作人员定岗定责。县农机管理站在补贴信息录入、资格审查、抽查核实、结算管理、补贴监督、投诉受理等环节进行定员、定岗、定责,并在办公窗口予以公示;17个镇补贴办,都确定了农机补贴受理员,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农机补贴服务网络。根据镇级农办不同程度存在设备不全的情况,县农业局积极协调,统一配备电脑17台,保证了工作正常运转。
五是加强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各工作单位设定项目监督员,加强本单位执行情况的监管;县纪委监察局加强对各工作单位监督检查;县农机管理站在补贴办公室公示上岗人员,张贴补贴流程、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纪律等,接受农民监督;公示补贴对象,接受社会监督;对县境内所有的农机企业和经销商进行走访检查;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严格程序办理,设立层级监督管理机制,镇级按照各自职责进行逐台验货,并坚持做到村级7天公示。县级严格按照10%比例抽查核实,保证了补贴政策的落实。
今年省上安排户县首批国补资金600万元,截止目前,全县共作指标确认书1134份,机具1153台,受益农户1134户,国补资金580.28万元,资金使用率9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