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新语|让群众花钱消费少烦心、多舒心
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让群众花钱消费少烦心、多舒心”的“民生论述”,让人难以忘怀——尤其是在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的特殊时刻。
应该看到,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是市场经济的毒瘤,如果任其肆意生长,就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变得“不美好”“不舒心”。
另一方面,群众消费不仅仅是“柴米油盐”的“小事”,还关系着提振消费能力、释放消费需求、繁荣城市经济的重大命题。安全、公平的消费环境,不但可以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城市商业繁荣,还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新动能。
各级各部门,要争做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神”、市场秩序的“守护者”,坚决向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说“不”,最大限度地“让群众花钱消费少烦心、多舒心”,从而构建良好的商业环境、市场环境,助推大西安大发展。
要保护消费者权益,一是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的重要意义,将其和西安追赶超越发展的大局联系起来,牢固树立“消费无小事”的观念;二是要畅通渠道,明确处置流程和处置责任,快速响应,及时化解消费纠纷,让群众呼声始终“有人听、有人问、有人管”;三是要严格执法,聚焦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敢于碰硬,让监管执法更具针对性和威慑力,努力维护群众利益。
消费者分量的提升,标识着城市经济发展的刻度。消费越稳定、越繁荣,越能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越能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所以,“让群众花钱消费少烦心、多舒心”理应成为我们的城市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