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意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做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是我们抓落实、促发展,破解改革难题的有力武器。我们一定要学习好、理解好、落实好!
这就意味着,我们要紧紧围绕大西安大发展这个大局,把督查工作作为推动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督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像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创新创业、“最多跑一次”、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就要通过督查来确保效果。
但要重申的是,既督又查才叫督查,只督不查、只查不督,都不是督查。只有用钉钉子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时刻聚焦问题,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敢于较真碰硬,不回避每一个矛盾,不放过每一个问题,督查才能“喊响叫亮”。
全市各级党委,尤其是党委“一把手”,一定要强化党委的督查工作主体责任,亲自抓督查、经常抓督查,将作决策、抓督查、保落实一体部署、一体推进;要加强督查机构和队伍建设,让“最硬的人”干督查、抓落实,确保效果。
抓好督查,容不得半点“花架子”。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限要求,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是谁的问题就由谁来整改;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让领导干部真正绷紧抓落实这根弦。
督查不是和谁“过不去”,而是衡量工作的质量仪,是衔接顶层设计、中层操作与基层落实全链条的“紧固件”。对领导干部来说,既然在岗在位,就得扛起责任、尽心履职,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主动意识,这样,才能让落实成为托起大西安大发展的有力臂膀。
“名必有实,事必有功。” 督查的目的在于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提高质量,只有把各项工作都放到督查的坐标中称一称、比一比,我们才能激活状态、明确目标、总结得失,确保工作部署时的“好承诺”,最后都能成为工作实践中的“好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