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5月14日最后一课的结束,鄠邑区纪委第一期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授课完毕。鄠邑区在监察委员会成立之后,为适应新机构的工作要求,组织转隶干部熟悉法律与“老纪检”熟悉党纪政纪的各自特长,开展专题培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每周一、周四下午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鄠邑区纪委机关各科室、派驻纪检组全体干部,各镇街纪(工)委书记80余人参加,共举办了8期,累计培训人次达700余人次,促进了纪检干部学法律,新转隶人员学党纪政纪,“纪”与“法”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培训围绕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定位与新要求,经过“老纪检”与“新监察”之间的思想碰撞,知识互换,经验共享,使受训干部迅速梳理了从信访受理、线索初核、笔录制作到移交审理等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初步了解刑事诉讼取证、刑事证据审查与笔录制作、渎职侵权罪调查实务、职务犯罪衔接等涉法知识,初步建立起全员执纪、执法、司法相融合的监察理念。同时,还学习了纪检监察信息写作等知识。
“整个培训过程,就是从‘听不懂’到‘很受用’。以前经常组织各单位的党员干部到区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许多同志对查办发生在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印象深刻,对反贪局工作人员心生敬佩。现在他们成为监察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能有机会面对面学习,共同进步,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鄠邑区纪委宣传部负责人李维明如是说。
“在和大家一齐办案的过程中,流程不同,理念不同,需要相互学习,迅速磨合,了解执纪与执法的区别,找到衔接点。业务培训提供了这样的平台,将零散知识系统化,提纲挈领、化繁为简,让法律通俗易懂,更容易学习;也让执纪也变得有迹可循。”培训结束后,新转隶的纪检监察室干部刘伟这样感慨。
培训发挥了“老纪检”和“新监察”各自业务特长,在人员情感融合、加强纪律审查协作能力的同时,进一步融合司法理念与行政理念,相互启发,用专业化的知识提升综合业务水平,为下一步职业化道路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