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鄠邑区纪委第一期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第二课按期开讲。区纪委各室、派驻纪检组全体干部,各镇(街)具体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参加培训。
课前,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王惠军就遵守培训纪律方面进行了强调。他指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倍加珍惜此次培训机会,坚持参加每次培训,刻苦学习业务知识,重视实现自我价值,努力将自身打造成本领高强、业务精通、学有所长的行家里手。
课上,区纪委常委施燕鸣针对目前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自己从事多年的案件审理工作经验,就案件审理知识和容错纠错机制应用两个方面进行专业授课。施燕鸣同志从案件办理的“二十四字”基本要求出发,深入讲解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注意的细节要求,细致教授了初核报告等文书格式的撰写,详细介绍了案卷整理的内容和顺序要求,特别解读了《纪律处分条例》常用条例的适用情形;最后,对容错纠错的适用条件进行了解读。
此次授课细致解答了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和疑惑,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实用性,受到参训同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