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户县反腐败办案工作专业人才的通知
户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需要,探索创新协作办案、集中办案的组织形式和办案模式,整合办案人才资源,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办案人才队伍,提高查办案件尤其是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户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决定建立户县反腐败办案工作专业人才库。现就专业人才库人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政治坚定、公正清廉、坚持原则、纪律严明、责任心强;
3、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4、身体健康。
(二)专业条件
1、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实绩突出的办案人员;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组织查处大案要案的办案指挥人员;
3、在审计、财税、侦查、土地、建设等领域有较高专业技能和丰富实践经验,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为办案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范围和数量
各成员单位从在职干部中择优推荐3—5名。
推荐人选经县纪委案件检查室审核后,提请县纪委常委会审定。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精心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办案工作专业人才库人选推荐工作,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拓宽范围选人,严把质量关。推荐人选时,要拓宽选拔视野扩大推选范围,广泛收集各类人才信息,切实把本单位查办案件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同时要注意推荐人选的质量,在学识、能力、专业水平上保证达到办案所需的水平。
(三)按时上报申报材料。被推荐人选要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户县反腐败办案人员专业人才推荐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5月15日前报县纪委办公室。
附件:《户县反腐败办案人员专业人才推荐申报表》下载
户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