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正之风
纠风工作最初称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后来称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从党的十六大以后改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正之风是指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生的带有普遍性、多发性的不良行政行为或服务行为。上述概念的基本含义是:不正之风的行为主体是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正之风侵害的客体是公民、法人、社会团体等的合法权益和正当权益;不正之风是带有普遍性、严重性的不良风气,是成了风的消极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