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纪委积极推进查办案件协作区的建立及运行工作
一是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协作区域。将全县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一名县纪委常委牵头负责,协作区内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负责本地区案件线索的搜集和上报,协作区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各协作区实行交叉办案。
二是建立办案协作区人才库,我们将办案人才库分为“专业人才库”和“基层人才库”两个类型,专业人才库由县“公、检、法、司、审、财、国土、建设”等执法部门专业人员组成,形成专业队伍;基层人才库由乡镇纪委推荐政治可靠、乐于奉献、有一定办案能力的人员组成,培养基层力量。涉及具体办案时,由协作区领导根据案件特点及需求,及时在人才库中抽取相关人员组成办案小组参与办案。
三是规范办案范围,制定了协作办案流程,对协作区办案进行了严格的规范,规定协作区办案绝不对乡镇所有案件大包大揽,不代替乡镇纪委职能,对于一般案件,必须交由乡镇办理,促进乡镇纪委办案能力的提高。对乡镇不易办理的诸如:上级交办案件,疑难案件,方可启动协作区办理。目前,通过协作区办案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