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纪委对全县2014年案件全面进行复审
为了确保案件质量,规范查办案件程序,促进依纪依法办案,近期,县纪委常委会决定对全县2014年已结案的案件进行全面复审。
本次复审工作实行案件逐级复审的方式,分单位自查、纪委核查、报告汇总三个阶段,这项工作由县纪委审理室全面负责,按照年初制定的案件复审制度开展工作。首先,由各单位对自办案件进行自查自审。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原则,通过查阅原始材料、检查处分决定落实情况、有无遗漏线索或案中案等办法,逐一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程序、处罚依据认真进行复审,并严格按照要求装订成卷;其次,由县纪委副书记、分管审理的常委带队对所有案件复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终审;最后,由县纪委审理室形成复审报告,并把复审情况向县纪委常委会作以汇报。
通过案件复审,使各单位能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规范文书书写,证据、定性准确,材料齐备,程序合法,并且充分认识到案件复审工作的重要性,使每一个案件能经得起检查,经得起时间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