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学习中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新规定

信息来源:鄠邑区纪委宣传部    作者:姜晓妮   发布时间:2018-05-29   浏览次数:次  

528日上午,鄠邑区纪委召开室、组负责人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惠军民学习传达了中纪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会议强调,《意见》为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区纪委实施全员接访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学好用好这个“工具书”和“指南针”。

一要明确《意见》出台的意义。在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国家监察法》颁布实施后,中纪委出台《意见》,明确了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归口受理、办理程序和要求、信息反映,为省、市、区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二要紧跟形势,学之即用。《意见》将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列入受理范围。同时,对党员、监察对象到纪检监察机关来访接待场所主动交代问题如何处置进行了规定;对如何办理属于上级、本级、下级、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等程序进行了明确;对需要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置的情形进行了说明。

惠军民同志结合近期重点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加强执纪审查协作督导,形成办案合力,确保各单位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二是强化书本学习,以党小组为单位学习研讨纪实文学《梁家河》,不断加强党性训练,向各纪检监察室配齐工具书,通过学习促进纪法衔接;三是明确脱贫攻坚工作帮扶重点,实际测算帮扶户的收入情况,对照政策精准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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