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纪委
“六规范”抓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今年以来,户县纪委信访室坚持“六规范”抓实信访举报工作,着力打造纪检监察信访铁军品牌。
一是规范信访举报渠道。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在原有12388举报电话的基础上,开通了户县政府网站网上举报平台、县纪委网站举报平台,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举报电话(029—84820111),构建起了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的“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同时,切实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严格落实了市纪委分级保护保密标准,确保信访场所的安全和保密。
二是规范群众来访接访标准。县纪委信访室制定了信访室人员“六个一”行为规范,坚持以“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番细语释惑,一颗诚心办事,一个满意归家”为标准接待来访群众,打造信访服务窗口新形象;同时,公示了信访室工作职责、信访人权利及义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尽可能的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不让群众跑冤枉路。
三是规范受理范围。坚决转变职能、聚焦主业,厘清职责边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集中精力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举报。对矛盾纠纷以及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问题,向信访人做好解释疏导,引导其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
四是规范台账管理。县纪委信访室对受理的信访件实行统一登记,对反映问题按违反六大纪律进行分类,对业务范围内信访台账实行跟踪督办、挂账销账;为镇街、部门提供了统一台账格式,要求按标准建立台账,详细填写、及时更新。
五是规范线索处置程序。县纪委信访室严格按照执纪监督规则要求,对一般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提出拟办意见,呈送分管常委、主管书记审批,再转送承办单位办理;对本级管理对象信访举报件,摘要登记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办理;对转下级纪委办理的信访举报件,规范承办单位使用信访拟办单进行呈批办理。
六是规范回复反馈。实行实名举报件由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员)负责回复反馈信访人制度,对涉及跨行政区域或县级职能部门的,由县纪委牵头召集承办单位及相关单位联合答复;在回复信访人时要求对信访人反映所有问题调查结果逐条进行反馈,听取信访人意见,并认真填写《实名举报反馈情况表》,注明回复反馈的时间、地点、方式、在场人,信访人对调查结果不满意的要注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