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集中收看《利剑高悬警钟长鸣—陕西省部分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警示录》。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云峰主持,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监督追责等作出明确规定,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要结合警示教育案例,教育引导全体法官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加强修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警钟长鸣。同时把《规定》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规定》的学习宣传解读,确保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主要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要加强理论武装,坚定政治信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增强责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做表率,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狠抓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引领带动各部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高法院党的建设质量。要强化监督问责,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贯彻落实《规定》内容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形成执法办案工作合力,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