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县纪委同意,县交通运输局对纪检监察工作体制作出重大调整,由原来单独派驻模式调整为分片归口模式,将全系统18个基层纪检组整合为3个纪检组,启动了新的运行机制。
2014年7月,县交通运输局在全系统18个基层单位设立了纪检组并派驻纪检组长。一年多来,各基层纪检组以落实监督责任为重点,全面履职尽责,不断加大对 “一把手”履职过程、“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及派驻单位工作的执纪监督力度,监察效能大幅提升,基层单位的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不敢监督,不能监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突出问题,使执纪监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为切实解决当前机制运行问题,进一步提升执纪监督效能,局党委经过慎重考虑并经县纪委同意,决定将全系统17个基层纪检组按照“分片归口、垂直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归口派驻模式,设立3个派驻纪检组,各分管5—6个基层单位。每个派驻纪检组设置纪检组长、副组长、专职干事各1名,人员全系统职工中择优选派,派驻人员党关系转入局机关支部,派驻纪检组的办公经费由县局统一保障。派驻纪检组向局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职责也由原来的执纪监督和协助驻在单位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改为突出“监督执纪、纪律审查、效能监察”这一主业,职能定位更加明晰。目前,3个派驻检组人员已基本到位。
新的运行模式进一步整合了监督执纪力量,增强派驻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使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运行更加顺畅,将会更加有效的发挥执纪监督作用,有力的促进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