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报告备案制度,坚决防范和杜绝公车私用问题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提倡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坚决防范和杜绝公车私用等问题,户县印发了《关于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户纪发〔2013〕70号),要求从即日起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报告备案制度。
一是凡《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等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均在报告范围。
二是节假日前,各单位填写《一般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和值班使用情况备案登记表》和《执法执勤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和值班使用情况备案登记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纪委备案。一经备案,要严格执行。
三是节假日期间,如有工作需要或者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已经报告备案封存停驶车辆的,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同意,方可使用,并在节后及时向县纪委填报《启用已备案封存停驶车辆情况登记表》,实行报告备案;逾期不报的,视为未实行报告备案。
四是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责任制,规范车辆使用登记、按指定地点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停驶等工作,做好车辆使用情况记录。各单位要对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公车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县纪委备案。
同时,今年9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经户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成立户县公务用车电子监测管理中心和户县执法执勤用车远程监控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工作。户县执法执勤用车远程监控管理中心主要对全县执法执勤用车进行全天候(24小时)远程监测(GPS)。户县公务用车电子监测管理中心主要对全县一般公务用车非工作期间和节假日使用情况进行电子检测。
截止目前,户县已有158辆执法执勤用车安装了GPS系统。户县纪委对不按规定使用车辆的单位,下发蓝色预警通知书43份,对节假日频繁使用公车的7家单位进行了问责。以上做法,有效地遏制了公车私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