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召开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纠正“四风”工作推进会
8月26日,户县纪委召开全县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纠正“四风”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董中锋同志主持。参会人员有县纪委各常委、各室主任、机关全体干部;各镇(景区管理局、街道)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专职纪委(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230名二级单位纪检组长、户县党风政风监督员等。
会上,户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王惠军同志通报全县1至8月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截止8月份户县纪检监察组织纪律审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初步核实反映问题线索100件,立案85件,结案8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0人,双重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县纪委副书记李讲会同志传达全市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和杨鑫书记讲话精神;户县草堂镇纪委、涝店镇纪委、交通运输局纪委等就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帆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杨帆强调,要从三个方面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一是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抓早抓小,做到严在早,严在小,抓苗头、抓预防。抓住重点,解决“四风”问题,要把握好三个时间节点,着力解决四风新变种、穿上“隐身衣”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各镇、景区管理局、街道办、各部门要及时受理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认真梳理核实,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结果。进一步提高效率,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查清主要违纪问题。重视制度建设,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问题,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铲除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二是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深入纠正“四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职责所在,要认真抓好纠正四风和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抓就是失职。最近,市纪委即将出台两个责任追究办法,今后还要抓一批典型问题,进行问责和曝光。促使大家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要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户县纪委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督办,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负责相关问题线索的梳理排查,监察一室、二室、三室、投诉中心负责督导联系单位协调推进。二是建立通报曝光机制。适时通报全县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督办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强化震慑力。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纪律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并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引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