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近期,鄠邑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学习市委《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通报鄠邑区秦岭办原主任、房管所原所长、购物中心原副经理、涝店镇安村村委会原主任、甘亭街道六老庵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等5人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安排部署全区“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由区委副书记李化主持,区委书记范九利出席会议并讲话。
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全区上下要对标市委、市纪委工作要求,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务实的作风,全力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以案促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剖析已经发生的典型案件,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从严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自鉴自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用身边人、单位事警醒广大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整改措施。各镇街、部门领导班子要带头剖析典型案件,带头查找岗位风险,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自我约束权力行使,带头整改突出问题,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约谈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点围绕案件易发多发的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坚持立行立改,确保工作成效。要按照区委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意见,对照反面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深查细照,列出问题清单,制定责任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全面、精准地落实每一条任务。同时,要强化督查问效,注重加强结果反馈,定期对各单位的以案促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