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纪发〔2014〕29号
中共户县纪委
关于蒋村镇“五一”节值班有关问题的通报
各镇、景区管理局党委,各镇人民政府、景区管理局,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14年5月1日下午4时,西安市纪委携同媒体记者对“五一”假期作风纪律进行明查暗访,在对蒋村镇政府“五一”值班、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值班室没有人,经与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一名值班人员才从宿舍中出来。
5月6日,《人民日报》、《西安日报》及全国各大网站分别报道,县纪委接到舆情快报后,立即向县委书记陆晓延同志作了汇报,陆晓延书记批示“严查、快结,严肃处理”,县纪委根据陆书记的批示精神,于5月6日连夜展开调查。
经查,5月1日,蒋村镇值班领导为镇人大副主席王乃荣,值班组长李昂,成员有杨晓涛、史丽芳、高颖、宋云、燕少伟、赵兴旺、郭志荣、李雯、张超颖、王亚鹏等10名同志,其中杨晓涛负责留守值班室接电话。当日下午4时,市纪委检查组到蒋村镇进行检查。经查,留守值班室人员杨晓涛未在值班室岗位,值班领导王乃荣和镇党委书记李伍民去该镇八什村查看灾情,其余值班人员都在宿舍,值班组长李昂闻讯前来接待了市纪委检查组,并等到值班领导王乃荣回来后将相关情况向王乃荣作了汇报。其后,蒋村镇值班情况被《人民日报》、《西安日报》等多家媒体点名通报。
在全国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在县委、县政府严肃强调落实八项规定、治理“四风”期间,王乃荣作为值班领导,安排管理不到位,存在失职行为;李昂作为值班组长,没有履行好职责;杨晓涛擅自脱岗,造成了不良影响;其他值班人员也未履行好值班任务,导致被检查组和媒体点名通报,给我县造成负面影响。
为强化执纪监督,严明纪律要求,本着从快、从严的原则,5月7日上午,根据县委要求,县纪委召开常委会,听取案情汇报,并经县委同意,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如下: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值班领导王乃荣党内警告处分;
2.责成蒋村镇党委给予值班人员杨晓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值班组长李昂党内警告处分;
3.给予蒋村镇党委、政府全县通报批评,并给予蒋村镇领导班子警示训诫。责成蒋村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蒋村镇党委书记李伍民、镇长陶登峰作出深刻检查;
4.按照户县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给予蒋村镇发出“黄色”预警通知书;
5.责成蒋村镇对史丽芳等其余9名值班人员进行警示训诫谈话,并通报批评;
6.责成蒋村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
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出台后,围绕落实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我县纪委召开多次会议、采取下发文件、手机报提醒等方式进行强调,五一前还召开了“户县加强五一期间执纪监督”专题会议。“五一”假期县纪委还进行了明查暗访,但蒋村镇党委、政府没有引以为戒,也没有高度重视,导致如此严重事件的发生。
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值班工作纪律和公务用车的管理,强化值班责任,各单位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希望全县各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值班工作纪律,构建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我县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中共户县纪委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