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心目中的廉洁之光”征文活动启事

信息来源:鄠邑区纪委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8-07-20   浏览次数:次  

 西安市鄠邑区纪委网站

关于开展“我心目中的廉洁之光”征文活动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弘扬廉政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社会氛围,向社会传递正能量,鄠邑区纪委监委网站即日起开展“我心目中的廉洁之光”征文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  征文要求

围绕我区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的廉洁行为,群众亲身经历的发生在鄠邑区的廉洁故事,从一件小事、一处细节、一句话上,体现廉洁修身的宝贵品质,廉洁家风的点滴传承,廉洁文化的无声浸润。

征文格式不限,内容不限,围绕发生在身边的某件廉洁、廉政的真实事件抒写,要求来源真实,严禁杜撰。人物可以用化名,有较强的教育意义。

二、  征文时间

本次征文截止时间为20181130日。活动征集的作品将择优在鄠邑区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鄠邑纪检监察)等平台上刊发。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三、  投稿方式

投稿请发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方式:029-84828006

四、  有关事项

1、投稿作品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我心目中的廉洁之光征文”字样,并请提供作者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2、投稿作品要求原创且未刊发,不得抄袭;

3、优秀稿件将向中省市纪委网站推荐。

 

西安市鄠邑区纪委网站       

201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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