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准则》《条例》 转变执纪政绩观
《西安日报》2015年12月15日4版
中央颁布实施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验的总结,对下一阶段反腐倡廉工作树立了新标准、提供了新遵循,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开展。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学习新《准则》《条例》为契机,紧跟中央的指挥棒,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好问题线索处置的五种方式,切实转变执纪政绩观。
一、树立道德高标,加强正面倡导。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纪委在抓反面追责的同时,要抓好正面倡导,既要唱“黑脸”,也要唱“红脸”。一要宣传到位。对《准则》《条例》每一条准确理解,通过绘画、歌曲、影视作品等让人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对《准则》《条例》进行阐释,使其展现于工作、生活的各个场所,营造浓厚氛围,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将高的标准刻印于心,外化于行。户县纪委与时俱进拓展新科技手段,形成了互联网、手机报、微博、微信、高清数字智慧电视“五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模式。二要树立先进典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树立廉洁自律先进共产党员典型,让所有党员学有参照、有目标,用身边的先进影响带动一片,弘扬正能量。
二、划清违纪界限,纪律挺在前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列出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类情形,每一类都列出了更详细明确的违纪表现。每一条违纪表现对党员干部来说都是禁区,一旦踩了就要受到党纪的处理,付出代价。对执纪机关来说,每一条都是执纪标准和量纪依据,一旦发现违纪问题就要严肃执纪。一要明确违纪清单。对党员干部加强《条例》的宣传教育,纠正其思维误区,改掉老习惯、坏习惯,树立高线,不触红线,以更严的纪律标准,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运用好违纪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及时传达通报上级纪委发布的违纪案例,同时要注重用身边的案例教育党员干部。户县建立了五大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全县100多个单位1万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二要对违纪行为“零容忍”。执纪机关作为党纪的捍卫者,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对六类违纪行为,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做到零容忍。对违法的党员,一律先要追究党纪,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三要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先学好《准则》《条例》,使之熟烂于心,成为监督执纪的有力武器。同时纪检监察干部要心有戒惧、行有禁止,落实好纪检监察干部各项禁令,带头把纪律挺在前面。
三、厚爱寓于严管,着力抓早抓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出了违纪清单,根据违纪事实的严重程度,量纪标准也由较轻的党内警告到最重的开除党籍。这其中,违纪行为有一个由轻到重的渐变过程。为了防止更多的党员干部由“好同志”一步步沦为“阶下囚”,纪检监察机关应该有所担当,致力于抓早抓小。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问题线索五种处置标准,转变执纪政绩观,改变热衷于抓大案要案的思维,不但要“拔烂树”“治病树”,更要“正歪树”“防未病”,通过严管来爱护干部。一要严格日常监督。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干部要履行好监督执纪职责,在班子决策和执行过程中,要严格监督,严肃执纪,敢于“亮剑”,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不能搞一团和气,不能当“两面人”。二要早发现早介入。对问题线索的处置,要运用好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五种方式,按照违纪程度,分类处置,做到快进快出、快查快结,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
四、严肃追责问责,保证党纪落实。检验《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效果,要看这些党纪法规是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否执纪到位、责任到位。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的保证在于追责。一要明确两个责任。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力抓手,“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是纪检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户县通过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实现全县所有机关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全覆盖。同时下延监督触角,织密监督网络,在农业、建设、交通等14个大部门、大系统下属的230个基层单位设立了纪检组,并统一规范化管理。在村级党组织中设立了纪检委员,设置了村民监督委员会。要从上到下逐级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全覆盖、无盲区,使党风廉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出现问题有责可追。二要从严问责促进落实。纪委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牵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对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实行倒查问责机制,确保在党纪执行上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确保《准则》《条例》的贯彻执行落到实处。杨帆 (作者系中共户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