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加强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督办 坚决清除群众身边“毒瘤”

信息来源:户县纪委宣教室    作者:王福荣   发布时间:2017-01-04   浏览次数:次  

户县加强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督办  坚决清除群众身边“毒瘤”

 

13日,户县纪委召开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县纪委常委,县财政、农业、住建、民政、审计、信访等部门分管领导,各镇(景区管理局、街道)纪(工)委书记,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各室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万世勋主持。

会上,县纪委常委杨小录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副局长王惠军安排了户县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督办工作;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万世勋传达学习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和《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

会议指出,从当前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等情况来看,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存在于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管理运行的各个环节。尤其是村组干部和农村一般党员违纪问题比较突出。

会议强调,各镇(景区管理局、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紧盯重点环节、重点人群,进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问题线索,做到每一条问题线索都不放过,每一个案件都严肃核查,每一分违纪资金都追缴退还。县纪委各常委要主动沉下去,指导督促各镇(景区管理局、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受理工作。对工作不力、起色不大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约谈提醒、推动整改;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的,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县纪委要根据《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同时,县纪委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管力度,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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