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惠军民前往秦渡镇检查2016年以来“三公”经费运行情况,县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董亚春一同参加。检查组召开了座谈会,由董亚春同志传达了县纪委关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相关要求,由秦渡镇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惠军民同志认真听取了汇报,对落实“三公”经费检查提出要求:一是认真比对清单、确保不遗漏。检查组要对照 “三公”经费资料清单,对检查对象的公车购置及使用费、业务招待费及其他公务费用一一进行核查,被检查单位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检查,确保不留隐患。二是强化协作机制,加强督查力度。要将三公经费检查与财政审查、审计监督相结合,强化协作机制,必须实地查看相关文件、会计帐表、库存现金、凭证等资料,查实查细。三是严肃追责问责。检查组要着重审查被检查单位是否存在预算外各种收入和“小金库”,着重审查是否存在烟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不合理招待费用,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四是落实长效机制,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检查组要通过专项检查帮助被检查单位建立起规范完善的“三公”经费管理体系,促进被检查单位按照财务报销制度进行“三公”经费管控。
随后,检查组工作人员对秦镇“三公”经费情况进行认真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