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纪委监委通报7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鄠邑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31   浏览次数:次  


1.邑区蒋村街道栗园头村原村委会副主任杨振华,违反工作纪律,在负责蒋村街道栗园头村幸福院建设项目期间,将两台受赠空调作为项目采购空调,开具5500元的虚假发票进行报销,并将5500元直接用于其他村务开支。2021年2月,杨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邑区原蒋村镇青二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巩东亚,违反群众纪律,擅自扣留移民搬迁户移民搬迁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伪造财务资料进行入账报销2021年7月,巩东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邑区原蒋村镇农办副主任王忠孝,违反工作纪律,在发放青二村移民搬迁款过程中失职导致村民未足额领款。2021年1月,王忠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邑区涝管委会对西安建工简易砂石分筛厂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监管不力,被市生态委通报。2020年12月,涝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刘宏毅,涝管委会副主任高院,涝管委会企管部部长王勃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5.邑区原蒋村镇付家庄村委会主任贾浩清,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取移民户办户费;违反工作纪律,对村集体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不正确履行职责,设立小金库,违规将付家庄村股份合作社资金入股企业,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职、乱决策等问题。2021年2月,贾浩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邑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户县东城花园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监管不力,未发现秦源开发公司将项目转包给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施工队进行施工的违法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原户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耿海谋、区住房保障中心原主任张自力、区住房保障中心原副主任肖博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邑区五竹街道辖区内吴家寨村、五竹村、侯家庙村、韩旗寨村、坡头村等5个行政村环境质量连续两次被市生态委办公室预警,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邑区五竹街道工业办主任冯博、韩旗寨村村委会委员杨胜利、五竹村村委会委员刘凯辉分别受到警告处分,侯家庙村党支部委员侯景康、吴家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琳、坡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胜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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