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鄠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鄠邑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0-21   浏览次数:次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15日至2021年1中旬,区委第巡察组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动认领问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收到区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机关巡察整改工作,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把抓好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本次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本次巡察充分体现了区委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也是对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政治体检和有力促进,更是对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一次党性锻炼和警示教育。对于巡察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认领问题。

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立即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3月2日上午,机关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机关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区纪委第二纪检组负责同志参加。会上,机关党组对照反馈意见,全面认领问题,对所有的问题照单全收,各党组成员针对反馈问题,结合自身工作扎实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并进行表态发言。

(三)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

3月15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安排部署机关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认真制定了《中共西安市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30个具体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委办及责任委办,规定整改完成时限,明晰工作任务、夯实整改责任。

(四)严守纪律底线,汲取经验教训。

整改工作展开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学习,并在整改过程中定期通报整改情况。一方面,针对业务工作中的问题,对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相关同志都能态度端正、及时认领问题、扎实进行整改。同时通过机关例会,反复强调学习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今后工作细致、周密、完备;另一方面,针对工作纪律中的问题,修订机关请销假制度,针对“庸懒散慢虚粗推”的现象,由各委办主任进行批评教育谈话,确保各项工作纪律规定切实落到实处。

(五)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各项制度。

3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再次召开区委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到会,安排部署机关各类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工作,重点对机关内部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进行了针对性安排,要求机关党组以之前的工作制度为蓝本,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根据实际进行完善,经区人大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后执行。整改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规范工作标准、健全相关制度,实现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修订后的《西安市邑区人大常委会制度汇编》经区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审议通过,于6月份印发执行。

(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工作发展。

经过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各委办、机关支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本次整改涉及的所有问题按照时限要求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的已建立长效机制,正按照规定有序推进。通过本次整改,不仅促进了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与完善,同时也在政治学习、长效管理、贯彻落实、工作成效等方面汲取经验教训,为推动机关有序、高效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关于机关党组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机关党组(扩大)会议上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二是召开了机关党组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制度,促进党组牵头统筹抓好各项工作。三是修订了《西安市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制度》,形成了机关党组组织带领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机制,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牵头抓总作用。

2)关于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机关党组在每周机关例会上,带领全体机关同志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引领示范作用。二是制定完善了机关党组学习制度,将机关党组学习纳入到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三是按照年初制定的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重要指示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政治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点工作中,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监督、同检查、同考核。二是5月25日上午,机关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听取机关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汇报。三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对区委安排的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整改过程中,把扎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当成一项重要整改任务来抓,压实机关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机关党组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行了分解,厘清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三是各党组成员都针对上半年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自纠自查,切实提升工作实效。四是邀请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参加参与机关活动,监督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5)关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每周机关例会学习制度,每周都召开机关会议,将理论学习、政治学习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提高政治意识、夯实理论基础,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二是5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到区教科局开展“不忘初心,坚定理想信念”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党性教育体检和典型案例学习,告诫全体党员干部要牢记使命职责,做优秀的人大干部。三是机关党员领导干部都能认真填写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纪实手册,机关党组将在年底对本年度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完善了《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开展按照该规则执行,在组织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及部分专题学习会议时更加规范、针对性更强。

3.关于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欠缺的问题。

6)关于工作统筹协调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席制度,健全沟通机制。二是每周机关例会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每周将本周工作任务由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在机关例会上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的统筹协调作用。

7)关于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出谋献策缺乏主动性,跟踪督促落实人大监督事项较为迟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今后的每年年初,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都将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制定本年度调研计划。二是在开展调研时,在联系群众、发现问题、出谋划策上下功夫,每次调研都形成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三是每年制定人大监督事项工作计划,明确完成时限,提前筹备、按时完成,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8)关于对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省、市人大加强基层人大工作的相关安排,加强对各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二是制定了《关于加强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对街道人大履行法律职责、经费开支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三是继续坚持年底对街道人大工作的年度的考核制度,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的监督。四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邑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为各街道下拨街道人大工作经费和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并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监督机制。

4.关于“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9)关于大额支出未上会集体研究确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参照本制度执行。每笔大额支出须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规范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同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针对2019年5月购买支付软件服务费未附服务内容、协议、会议记录等的问题,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严格财务制度落实,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0)关于执行干部选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提拔任用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机关干部选用工作制度,规范机关对干部的推荐、任用以及职级晋升的程序。二是在选人用人上,严把干部选用制度关,重实绩、重口碑、德才兼备,确保机关干部选用过程民主、程序规范。三是安排专人做好干部选用方面的会议记录和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5.关于内部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的问题。

11)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要求,修改完善了《机关请销假制度》,规范请销假程序,保证机关良好的工作纪律。二是坚持机关干部每日2次签到的做法,杜绝迟到早退、关门办公等现象。

12)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相关知识学习和交流研讨,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二是机关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时,研究重大事项时,主动向派驻纪检组汇报,联系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3)关于支出使用现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机关负责财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敲醒警钟,查漏补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要求,采用云支付,杜绝使用现金支付,严明财经纪律。二是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必须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况,须填写情况说明,并报办公室领导审核同意,收款方签填收据作为必要附件归档保存。三是传达通报违反财经纪律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相关工作人员,如存在违规违纪的情况,机关党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责到人,严肃处理。

14)关于票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签程序、严把核签关口。二是在机关会议上,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务审批制度,杜绝管理不规范的现象。三是重新统一制定工资、车补、差旅费报销单,实行三签报销流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费用报销,杜绝不规范的问题发生。

15)关于差旅费、伙食补助审核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健全机关差旅费、伙食费报销制度,明确差旅费报销范围及标准。二是对财务人员及经办人进行培训教育,规范填写各类票据,财务经办人员把好初审关、领导严格审批关,杜绝不规范票据报销。

16)关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过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在维修、燃油和清洁维护方面,结合机关用车情况,最大限度的降低运行费用。二是安排专人严管机关公务用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跑冒滴漏等现象,确保在洗车、维修、加油等方面规范透明,不断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17)关于2019年中有2张票据支出列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查明该2张票据列支不规范原因,对机关财务人员和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规定,杜绝以其他名目列支的问题再次发生。

(18)关于提前发放补助问题的整改情况。

3月11日,已经将机关2020年3月发放的防疫慰问金全数追回,同时,举一反三,杜绝滥发各类津补贴。

3.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9)关于区人大机关目前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是在2013年制定的,截至目前,旧的内容没有更新,个别新成立委办相关工作内容没有及时补充进去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新标准、新要求全面修订完善《西安市邑区人大常委会制度汇编》,并在5月20日召开的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对机构改革后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内容进行了修订,将于6月份印发执行。

4.关于引导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存在不足的问题。

20)关于个别人大代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全区工作安排,设置载体、强化教育、加强宣传,切实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站位,讲好邑故事,增强人大代表的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二是在年度考核和满意度调查前,通过走访座谈宣传邑、推介邑,采取召开政情通报会的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减少人大代表因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客观评价。三是印发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公众满意度提升工作的通知》,获得代表的支持和理解,进一步提升我区公众满意度。

21)关于对人大代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严格换届纪律、严格代表标准,严把代表个人素质关,减少代表因个人原因被要求辞职或职务被暂停的现象。二是修订完善了《区人大代表培训制度》,加强对区人大代表的教育培训,正确引导代表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的问题。

2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压实机关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健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完善体系建设,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三是已经与各委办补签了本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今后每年年初,机关党组及时与各委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3)关于党建责任制的落实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机关党组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与人大机关工作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共同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三是在今后每年制定机关党组党建工作计划时,充分考虑到工作实际,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四是按照相关要求补充完善了2021年度机关党组工作计划。

24)关于机关党组对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督促不到位,存在重安排、轻检查倾向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组织好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同时,人大机关开展了“领导干部讲党课”“处级干部讲党史”“机关干部讲心得”等活动。采取检查学习笔记、组织讨论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定期对个人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关于党组织生活不够严谨的问题。

2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定期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支部年度工作报告。同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6)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开展好组织生活,在组织生活会上,各机关党组成员及机关党员干部,实事求是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推诿矛盾、不回避问题,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

27)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执行好谈心谈话制度,支部委员将按照组织生活安排和工作需要,随时安排与党员谈心谈话,并结合实际组织支部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同时要做好支部各项活动的会议记录。上半年,机关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流工作,达到了理解、支持、融洽的效果,凝聚了意识,促进了工作。

4.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28)关于工作落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在指定本年度的视察、调研、检查等工作计划时,做到计划周密、安排合理、针对性强。二是在开展视察、调研、检查工作时,根据实际制定方案、明确工作内容,不提前招呼,随机开展,保证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视察调研时,既要看亮点工作也要主动发现问题,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安排抽查。四是视察调研活动紧密联系群众,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发声并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

29)关于指导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方面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了《西安市邑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办法》,增强人大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二注重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在组织调研时,指导代表充分听取民意,调研结果反映民愿、汲取民智。三是对代表提议案件进行指导培训,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实事求是、扎实细致的指导代表提升议案建议水平。四是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秦岭生态保护、疫情防控、服务十四运等方面开展了人大˙代表在行动系列活动,充分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30)关于工作激情不足,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人大机关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空缺编制,为机关补充优秀的年轻力量,今年以来,区委为人大机关新任委办主任、副主任4人,为机关补充事业干部一名。二是一方面严抓工作纪律,对工作激情不足、服务意识不强的个别同志进行教育引导,激发工作热情;另一面加强培训指导、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激励力度,激发机关干部履职尽责热情。三是严抓工作落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减少谨慎保守、按部就班、以文件落实文件、督导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务实管用,机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增强。

三、巩固整改成果,严抓工作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大活动、决定重大事项前,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定期向区委汇报人大工作情况,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机关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

(二)紧盯整改任务,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继续坚持对标整改任务清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确保将本次整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三)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运用好区委专项巡察成果,坚持“知全局、起示范、履职责、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工作具体细化,形成目标任务,引领代表依法履职。主动为代表参加常委会、政情通报会,调研、视察、检查“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等活动搭建履职平台。通过学习新理论、新政策、新知识,增强依法履职意识,不断拓宽代表视野,促进代表综合素质得到提升。

(四)狠抓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新任务、新标准、新要求全面修订完善区人大机关内部系列管理制度。始终坚持用制度规范职责,按制度行使职权,按制度规范工作。继续坚持理论学习,开展好廉政教育活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4812386;邮政信箱:西安市邑区甘亭街道东街7号;电子邮箱:huyirenda@126.com。

 

中共西安市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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