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纪委监委对原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曹岳礼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岳礼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陕西盛景置业有限公司谋取利益,收受其财物50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为陕西千层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谋取利益,收受其财物1万美元(按2004年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最低汇率计算为8.2768万元);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为陕西盛景置业有限公司办理的5张土地证用途栏增加房地产字样,造成不良后果;违规将陕西千层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宗本为旅游的土地更改为住宅,改变了土地性质。
曹岳礼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应予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曹岳礼开除党籍处分;经区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曹岳礼开除公职处分。
曹岳礼简历
曹岳礼,男,汉族,1959年1月生,西安市鄠邑区人,大学文化程度,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03—2007.10原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10—2010.12鄠邑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0.12— 鄠邑区人大常委会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