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鄠邑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1-02   浏览次数:次  

 

1.原户县涝店镇西曹村党支部书记陈冲锋、村委会主任杨佑军坐收坐支问题。

2011年至2015年期间,陈冲锋、杨佑军坐收坐支户县涝店镇西曹村集体资金395000元用于村务支出,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5月,陈冲锋、杨佑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鄠邑区玉蝉街道水磨头村党支部书记刘亚梨等人虚报开支问题。

2021年,鄠邑区玉蝉街道水磨头村在人居环境整治中虚报84934元用于村上其他开支。刘亚梨授意工作人员伪造考勤表,虚报用工人员、工作天数,经鄠邑区玉蝉街道水磨头村监委会主任闫迎民签字确认后,由时任鄠邑区玉蝉街道水磨头村文书兼报账员张涛从玉蝉街道财政所报出。2023年5月,刘亚梨、闫迎民、张涛受到警告处分。

3.鄠邑区甘亭街道原东马营村党支部书记吴建民、村委会主任武永泉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1年至2017年,鄠邑区甘亭街道原东马营村四组对外出让土地共计5次,收支账务资料不完善,存在坐收坐支问题,并且未进行财务公布。吴建民、武永泉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对东马营村四组出现的坐收坐支、未公布账务等问题进行提醒和纠正。2023年6月,吴建民、武永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造成的影响极坏。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实利益。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积极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是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守人民利益至上的宗旨,扛牢主体责任,深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剖析问题根源、推动整改,不遗余力、善作善成,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违纪违法者零容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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