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2-04-09   浏览次数: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面提高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把西安建设成为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工委决定, 2010年至2012年在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现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为主题,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争当表率”为载体,围绕全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这一目标,从本机关实际出发,改革创新,求真务实,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先进性水平,为加快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要求

  通过在市直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把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全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走前头,做表率。具体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推动科学发展。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能力明显提高,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完成得好。广大党员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立足本职岗位,勇于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促进社会和谐。机关党组织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善于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党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党内各项制度健全,执行有力,以服务党员、服务基层和群众的良好作风,促政风树正气,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机关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服务人民群众。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的时间符合有关规定。

  (四)加强基层组织。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放在重要位置,特别是突出抓好机关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配备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工委将利用机关党校教育培训基地等,加大对机关党务干部学习培训的力度,帮助机关党务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爱岗敬业、提高能力,努力成为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善于做好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使机关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作用充分发挥,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进一步提升。2012年七一前夕,市直机关“五个好”党组织要巩固发展到90%以上。

  三、内容标准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机关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一)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标准

  在深化创建“五个好”机关党组织活动的基础上,能达到中央提出的新的“五个好”要求:

  1、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在服务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按时进行换届选举,班子配备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有序。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效果明显,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有特色、有创新。

  2、党员队伍好。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爱岗敬业,奋发进取,作风优良,在日常工作和关键时刻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党员队伍富有生机与活力。

  3、工作机制好。机关党建工作思路明晰,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等制度落实,实现了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

  4、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党建工作成效显著,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5、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群众拥护,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工作实绩群众认可,机关党组织在群众中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

  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是,能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带头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争当行业排头兵,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群众贴心人。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章规定和党的各项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廉洁勤政。

  5、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得失观, 坚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大局意识强。

  四、注重结合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提出开展活动的具体要求。要在深化创建“五个好”机关党组织活动的基础上,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学习身边先进典型、争做率先发展标兵”活动结合起来,与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结合起来,与经常性党建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和开展机关文化建设活动等,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五、方法步骤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安排,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4月开始,2011年7月前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热潮;2011年7月后,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2011年七一前夕,工委将在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中,专题召开市直机关创先争优经验交流大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在市直机关掀起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2012年“七一”前夕,工委将表彰2010年—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机关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在活动中重点把握以下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委和工委创先争优活动文件,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会议,搞好思想发动。

  (二)公开承诺。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党员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公开做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领导点评。开展主题教育、专题讨论、献计献策、岗位创优等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热潮。采取典型示范、领导抓点、专家点评、互动交流等方式,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工委适时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指导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四)群众评议。工委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和测评。

  (五)评选表彰。工委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要结合公开承诺内容和群众评议结果进行。在此基础上,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机关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适时进行表彰。

   六、加强领导

  (一)明确领导责任。按照市委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成立相应机构,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的具体要求,工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在本单位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切实抓好机关党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注重典型引路。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在活动中注意培养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引导广大党员以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市直机关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注重舆论宣传。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媒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建信息网、党员电化教育、手机短信平台等党内宣传教育渠道,采取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工委《机关动态》、市直机关作风网将开辟专栏,同时以编发活动《简报》的形式,及时反映活动动态和情况,宣传先进典型,促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四)加强检查指导。工委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进行检查指导。采取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交流研讨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不断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后,要及时报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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