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责任 勇担当 自我革命再发力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作者:刘靖   发布时间:2019-09-11   浏览次数:次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大利器,为党内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成为常态。近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公布,进一步健全完善问责的原则、程序和方式,规范问责、精准问责,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精神。

99,市公安局邑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问责主体、压实政治责任,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分局党委要求,分局纪委、政工等职能部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要做好学习宣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组织指导工作;分局各基层单位要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紧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明责任、勇担当,营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氛围,以严履责求得免问责;以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契机,更加求真务实、努力干事创业,增强自我革命精神,坚决不做昏官、懒官、庸官,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努力形成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的浓厚氛围。

         
上一篇鄠邑区:纪委监委扎实开展好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 下一篇学习党内法规 增强党性观念 ——区委党校组织党内法规专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