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鄠邑区纪委支部委员会 关于调整党小组成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鄠邑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3-16   浏览次数:次  

委全体党员、各派驻纪检组、各室(部):

为加强支部建设工作,规范我委党员开展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督促党员履行义务,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党小组成员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党小组成员名单(73人)

(一)第一党小组(17人)

组长:董亚春

成员:于迅、解琪、姚林涛、崔晓娅、余小伟、和宁、马战林、万朝飞、豆郭华、缑琪、李创、李怡、王渊乾、焦斌、马晓周、刘昱伶

联络员:马晓周

(二)第二党小组(18人)

组长:葛红卫    

成员:付剑、施雄、李晨、刘殿忠、姚武平、孙勃、吴超、张宏武、温哲、马宝平、李永利、李超、王行军、王军宏、鲁江涛、王晨琛、邢建武

联络员:吴  超

(三)第三党小组(15人)

组长:王民强

成员:赵海君、胡鸿儒、姜晓妮、魏婷、吴雅群、聂联合、李登辉、赵永宁、马淑玉、杨康习、王娥、吴元梅、张元奕、高宇

联络员:高  宇

(四)第四党小组(12人)

组长:米君虎

成员:杨耀辉、史红维、耿锦飞、宋宏如、姜宇、胡群涛、武雅娟、高蓓新、杨海娃、王少阳、谢典

联络员:胡群涛

(五)第五党小组(11人)

组长:朱  俊

成员:张博辉、张恒健、孟杰、王茹、薄斓、李权、李鹏、周国防、温希会、赵康周

联络员:孟  杰

二、党小组工作任务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组织党员执行党支部决议,完成党支部安排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能力。

(三)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思想教育,听取党员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

(四)定期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监督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五)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和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六)教育党员服从支部领导,在我委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七)组织党员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群众生活,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八)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西安市邑区纪委支部委员会(代)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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